合肥:4月10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
ceshi阅读:2025-09-01 21:45:41
据“合肥发布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4月7日,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**发布通知,自2023年4月10日起恢复合肥市住房公积**地**业务,符合条件的省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照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**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据了解,合肥市办理住房公积**地**对缴存地没有限制。合肥市(含四县一市)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在合肥(含四县一市)购买自住住房,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**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,可以向合肥市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**申请异地**,**条件与合肥市缴存职工一致。
(文章来源:财联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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