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7日起,海口等11个市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
ceshi阅读:2025-08-13 04:18:55
2月6日,**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官网发布政策公告称,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按照**人民银行、**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文件精神,根据海口市等11个市县政府调控要求,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,经研究,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:
2月7日起,对于符合当地购房政策条件的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,**购买海口市、万宁市、文昌市、东方市、琼海市、陵水县、乐东县、屯昌县、保亭县、琼中县、五指山市等11个市县的商品住房,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****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%,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****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%;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**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**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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